为了最大限度发挥我校图书馆现有馆藏文献资源的使用效益,使各校区读者不出本校区即可借阅其它校区的图书,我校图书馆自2003年3月12日起开始实施图书的通借通还业务。读者通过通借通还业务,可以实现跨校区图书借阅,使图书馆的所有馆藏为我校广大读者共享。 1、 服务方式:目前开展的“通借通还”使用“委托借还”模式。 2、 服务对象:持有本馆借书证的所有读者。 3、 服务范围:逸夫图书馆、浦江图书馆。 5、服务规则 (1)读者在图书馆终端查询机上查到所要借阅的图书,凭本人借书证到各借阅处工作台按要求填写“通借通还登记表”,将其书名、索书号、馆藏地等信息填写清楚,到所在校区图书馆指定的“通借通还办理点”登记。登记地点:新模范马路图书馆、逸夫图书馆、浦江图书馆。 该校区图书馆将在三个完整工作日内,确保图书到达读者手中。 |